漢朝的養老制度
漢朝素來“以孝治天下”,是中國封建歷史中第一個王朝、也是最注重“孝道養老”的王朝。養老,是由國家牽線,促成民眾共同認知為天經地義之事。漢朝統治者把孝道作為治國安民的政治綱領,大力提倡和推行,制定和推行的一系列各種養老政策,對當代和后代產生了極為重要的影響。
養老在此時正式成為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,成為華夏子孫共同的價值取向。今天的我們依舊可以從漢代養老中汲取精華,運用于現在的國家建設和社會建設。
都可以得出漢代是五十六歲以上算是老人,可以享受一定的國家福利,不過這種限定并不意味著一定擁有賜物,因為有些皇帝賜物的年齡底線不是五十六歲(畢竟五十六歲只是說明你是老人),而是七十歲以上、八十歲以上或是九十歲以上。
例如漢文帝詔令規定:“年八十以上,賜米人月一石,肉二十斤,酒五斗。其九十以上,又賜帛人二匹,絮三斤。”漢武帝詔令規定:“年九十以上及鰥寡孤獨帛,人二匹,絮三斤;八十以上米,人三石。”東漢沿襲西漢,多為年滿八十歲才能享受賜物的社會福利。如東漢桓帝大赦天下的同時下詔:“年八十以上賜米、酒、肉,九十以上加帛兩匹,綿三斤。”
因而,漢代養老是有高齡限制的,年齡越高所賜物品越多,但也不是滿足年齡的所有老人都可以接受賜物。漢文帝就曾在賜物頒布詔書中明文規定:“刑者及有罪耐以上,不用此令。”也就是說年齡符合賜物要求的,但已受過刑罰或犯罪未被論刑的,不能接受賜物。
你看,大家都說古人傻,但人家不知道多聰明。有著這樣的規定,追根溯源是因為漢代政府養老是推動社會的穩定,讓賢達的老者感恩官府,帶動身邊的人心向大漢;而那些犯罪、受過刑罰的人,品性道德上十有八九有缺失,排除在賜物養老之外也是理所當然的。
當然,也不是說非要這個八十歲賜物,像漢武帝巡守和封禪途中路過的地區,賜物就是七十歲以上,所到之處皆處于一片歡樂海洋。漢代百姓生活水平較低,平均壽命不高,能活到七十歲者甚少,八十歲、九十歲更是稀少,因此能得到賜物待遇的百姓只是極少數,而朝廷所需要承擔的錢糧物資都不算很重。朝廷賜物養老,意在引導社會養老和子女養老,真正做到“家有一老,如有一寶”的思想潮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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